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7日发布两则召回公告,涉及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公告称,宝马自5月1日起,再次召回部分国产及进口1999-2006款3系汽车。其中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召回2003年7月11日至2005年5月18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华晨宝马318i、325i车辆,共计4193辆;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1999年11月18日至2006年2月2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318i、325i、328i、330i车辆,共计634辆。
公告显示,车辆出厂时,前排乘客侧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气囊的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
这些车辆曾于2013年及2014年进行了召回,但鉴于当时高田公司就此问题的阶段性分析结果,当时召回更换的安全气囊仍然是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因此,当时新更换上的安全气囊虽然安全使用寿命得到了延长,但长期处于高温、高湿环境下使用后仍存在前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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