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券商分类评级被业内视为一次“大考”。
近日,监管部门向各家券商发布《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分类评级指标进行修订,并在今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适用。
多家券商内部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确实在4月初收到上述文件。“我们部门收到了,正在推动反馈工作当中。”某中型券商人士表示。
对比2017年版本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主要围绕风险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持续合规状况三方面进行修订,涉及10多处修改内容,比如取消证券公司营收排名、净资本绝对数加分指标,删除成本管理指标,新增多项风控管理指标,细化合规事项,强调券商严格信披,鼓励提高信息科技水平等,分数扣减和增加的幅度有所调整,内容也更为细化、具体。
华西证券在研报中表示,总体而言,本次分类评价指标修订体现了轻规模,重业务专业能力,重风控、IT、合规等运营管理能力的思路,体现了“以大为美”到“以强为美”的转变。
华金证券指出,《征求意见稿》延续风险管理与持续合规为主的评价体系,“由有至精”。分级监管有效解决行业应用此类指标进行具体业务操作的问题,但有如综合性与专业性券商的区分,期待统一框架下的分类设定评级指标。此外,加(减)分直接关乎评级,评级越高业务范围及规模越广。
弱化规模性指标
证券公司市场竞争力主要根据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征求意见稿》对该部分内容做出了几大重要调整。
一是取消了证券公司营收排名指标。修订之前,证券公司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规模性指标对头部券商比较占优势,中小券商相对劣势。修改之后,对中小券商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
二是引导券商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发展。证券经纪业务方面,修订稿将此前的“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排名”调整为“上一年度证券经纪业务收入排名”指标。华西证券认为,“修改后的指标纳入机构经纪及代销金融产品收入,符合机构化、财富管理转型的行业导向。”另外,修订稿将此前的“机构客户投研服务收入占经纪业务收入比例”调整为“机构客户服务收入占经纪业务收入比例”指标,将机构交易纳入其中,鼓励券商发展衍生品做市等创新业务。
三是鼓励发展经纪业务、承销保荐与财务顾问、资产管理业务、新业务或者信息系统建设投入等发展。修订稿延续了此前业务排名,并在排名中增设了“中位数以上”,也提升了对应业务排名所增加的分数。比如,修订调整后,证券公司上一年度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前20名、中位数以上的,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值得注意的是,修订稿降低了境外子公司证券业务收入占比排名所对应的增加分数。
扣分事项更为细化
证券公司持续合规状况主要根据司法机关采取的刑事处罚措施,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监管措施及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评价。
记者注意到,修订稿内容更为细化,明确处理标准,比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扣分外,增加公司董事等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方面内容,也要进行扣分。《征求意见稿》在此前“公司被采取公开谴责,限制业务活动,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暂停核准新业务或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申请”基础上,增加了“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公开谴责的”,每次扣2.5分。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子公司的责任。比如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基础上,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保荐代表人等主要业务人员”,这些人因对公司及分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直接采取上述措施的,按以上原则减半扣分,累计最高扣5分。此外,在“证券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母公司合并评价的,子公司被采取上述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比照证券公司被采取上述措施予以扣分;证券公司评价期外被正式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限制业务活动等重大行政监管措施,造成严重影响的”等内容,均按以上原则予以扣分。
引导发展信息科技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主要根据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6类评价指标,如果存在一定问题,按具体评价标准每项扣0.5分。《征求意见稿》对风险管理方面具体扣分内容上也有明显细化,比如将受行政处罚判断具化为“评价期间内和评价期间外”。
另外,补充公司分类结果直接降级依据。华金证券认为,制度入手提升合规处罚及依此评分评级公允性,做到有据可循。比如,强调券商要严格进行信息披露,《征求意见稿》在下调公司分类结果级别中新增,证券公司或其股东没有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报告、说明或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及变动情况的,可视情节下调公司分类结果级别。
而加分方面,一是新增多项风险管理指标,鼓励长期良好风控。《征求意见稿》新增,证券公司最近5个评价期内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持续达标的,加4分。并提出新设证券经营不满三年但主要风控指标持续达标的,参考最近3个评价期内持续达标予以加分。
二是取消净资本达标倍数及净资本收益率排名指标,强化资本约束导向,更加看重风险覆盖率、合规及风险管理人员比例。修改后,证券公司风险覆盖率达到200%且净资本100亿元以上、风险覆盖率达到150%的,分别加1分、0.5分。
三是提高信息科技的重要性,引导证券公司提高科技在风控中的水平。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现全面覆盖境内外子公司、各项业务数据逐日系统化采集、各类风险控制指标T+1日计量与报告、自营账户风险指标实时系统化监测的,加1分。
四是取消了成本管理能力指标。华西证券表示:“一方面是由于这个指标与ROE(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有一定重复;另一方面此项指标下较之投资类业务,融资类业务更被鼓励,但近年来实践表明股票质押等融资类业务有较高风险,指标的取消也是对融资类业务鼓励的纠偏。”本次修订进一步体现了适应当前形势,提升专业能力的导向。
“监管在设置分级考核标准时,除原有强化对合规及风险管理的需求外,同时引导行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有望利好中小券商分级并进。”中银证券指出。
关键词: 券商分类评级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