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官网近日发布消息,将于8月26日审核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股份”)的首发申请。杭华股份主要从事符合国家环保战略方向的节能环保型油墨产品及数码材料、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油墨相关产品和印刷解决方案。
2020年5月11日,杭华股份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华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集团”)、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丰投资”),二者合计持有55.33%的股份,第二大股东株式会社T&K TOKA(以下简称“TOKA”)持有44.67%股份。
该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的规定,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本次科创板上市,杭华股份拟募集资金3.83亿元,其中2.04亿元拟用于建设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1.29亿元拟用于建设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5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建成后,其胶印油墨(含UV油墨)总产能将由年产25000吨提升至年产30000吨,液体油墨及功能材料总产能将由年产11000吨提升至33000吨。
但2017年至2019年,杭华股份现有胶印油墨(含UV油墨)和液体油墨产能利用率均不饱和。2017年至2019年,杭华股份胶印油墨(含UV油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0.90%、77.00%和80.74%,液体油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5.17%、60.86%和63.46%。
2017年至2019年,杭华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61亿元、9.66亿元和10.08亿元。同期,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均不及同期营业收入,分别为7.91亿元、7.83亿元和8.09亿元。
另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杭华股份2013年、2014年、201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9.72亿元、10.01亿元、9.32亿元,也就是说,过去6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始终在9.61亿元至10.08亿元之间原地踏步。
2017年至2019年,杭华股份实现净利润分别为7790.74万元、6745.20万元和9111.4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757.89万元、6691.85万元和9012.1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825.50万元、6800.44万元和1.33亿元。
2018年和2019年,杭华股份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0.52%和4.30%;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13.42%和35.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13.74%和34.67%。
此外,报告期各期,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均计入净利润。2017年至2019年,杭华股份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3515万元。
报告期内,杭华股份研发费用分别为4328.67万元、4217.60万元和4126.8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0%、4.37%和4.10%。
2018年和2019年,杭华股份研发费用同比分别下滑2.57%和2.15%,研发费用也连续两年小幅下滑。
而报告期各期,该公司销售费用均高于研发费用,分别为6362.63万元、6367.78万元和6700.2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2%、6.59%和6.65%。且2018年和2019年,其销售费用同比均小幅上涨。
报告期各期末,杭华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68亿元、2.76亿元和2.77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98%、28.61%和27.49%;坏账准备分别为2132.78万元、2108.05万元和1678.01万元;应账款净额分别为2.48亿元、2.55亿元和2.6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86%、22.88%和21.41%。
报告期内,杭华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91次/年、3.84次/年和3.91次/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4.04次/年、4.98次/年和4.82次/年。
报告期各期末,杭华股份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49亿元、1.45亿元和1.53亿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79%、13.02%和12.58%,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70%、16.83%和17.01%;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76.30万元、153.49万元和142.82万元;存货净额分别为1.49亿元、1.44亿元和1.51亿元,存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72%、12.88%和12.46%,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46%、14.88%和15.02%。
报告期内,杭华股份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71次/年、5.05次/年和5.12次/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10.30次/年、12.39次/年和13.75次/年。
报告期内,杭华股份毛利率小幅波动,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5.68%、23.59%和25.00%,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80%、23.69%和25.14%。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5.27%、24.33%和27.70%。
杭华股份主要油墨产品包括UV油墨、胶印油墨和液体油墨。报告期内,该公司UV油墨销售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01%、45.89%和49.77%,而这一贡献近半数营业收入的产品毛利率连续两年下滑,分别为36.41%、32.94%和30.75%。
杭华股份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固体废弃物、废气等污染物。报告期内,杭华股份子公司安庆杭华、苏州分公司和北京分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共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四次,累计被罚款7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杭华股份此次并非首次冲击资本市场。
2016年,杭华股份曾谋求上交所主板上市。同年10月27日,该公司在证监会官网披露招股说明书;次年4月,审核状态为“已反馈”。但该公司后续上市进程于2018年初戛然而止。
根据杭华股份报送的招股说明书,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其营业收入分别为9.72亿元、10.01亿元、9.32亿元和4.1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574.79万元、9792.42万元、8437.15万元和4246.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7868.94万元、7962.96万元、8042.95万元和4179.87万元。
上述IPO折戟后不久,杭华股份控制权便发生了变更。彼时杭实集团和TOKA为杭华股份主要股东,分别持有杭华股份50.00%和46.67%的股权,并签署《协议书》,保持一致行动。
2018年3月26日,杭华股份终止并解除杭实集团与TOKA原签订的一致行动相关协议、杭实集团与协丰投资形成一致行动、由TOKA向协丰投资转让其持有的48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减少由TOKA提名的董事、增加由协丰投资提名的董事等措施,对杭华股份股权和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同日,杭实集团与TOKA终止一致行动,杭实集团与协丰投资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杭华股份53.33%股权。
这一股权转让完成后至今,杭华股份股权未发生变化。
虽然TOKA目前持有杭华股份44.67%股份,但两家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杭华股份、TOKA与杭实集团曾于2013年8月签署《市场分割协议》,对杭华股份、TOKA双方的市场范围进行了明确约定,并于2016年8月30日签署《市场分割协议之补充协议》。
TOKA还是杭华股份的第一大供应商。报告期内,杭华股份向TOKA的采购金额分别为7948.11万元、8106.57万元和1.05亿元,占采购总额比重分别为12.96%、12.65%和15.65%;向TOKA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东华的采购金额分别为47.97万元、61.33万元和85.54万元,占采购总额比重分别为0.08%、0.10%和0.13%。
2017年至2019年,杭华股份员工人数分别为727人、730人和706人。
2017年至2020年,杭华股份共分红四次,分红金额分别为2352万元、2160万元、3168万元和4032万元,累计分红金额1.17亿元。
对上述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发送邮件至杭华股份董秘办,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冲刺科创板 总经理为日本国籍
杭华股份前身为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12月5日。2014年12月8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杭华股份主要从事符合国家环保战略方向的节能环保型油墨产品及数码材料、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油墨相关产品和印刷解决方案。
2020年5月11日,杭华股份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华股份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的规定,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杭华股份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8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后总股本3.20亿股。该公司拟募集资金3.83亿元,其中2.04亿元拟用于建设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1.29亿元拟用于建设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5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杭华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杭实集团、协丰投资。
招股说明书显示,杭实集团持有杭华股份50.00%股份,协丰投资持有杭华股份5.33%股份,合计持有55.33%的股份。2018年3月26日,杭实集团和协丰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杭实集团和协丰投资对杭华股份形成共同控制,为杭华股份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杭州市国资委持有杭实集团90%股权,为杭实集团实际控制人;协丰投资为杭华股份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杭华股份总经理为三輪達也,日本国籍,2019年至今任杭华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
据悉,杭华有限自设立时即由中方人员担任董事长及副总经理、日方人员担任总经理,相应管理层设置有利于吸收不同的管理经验。为尊重发展历史,改制为股份公司后,杭华股份仍延续了相应传统,由董事会聘任日籍员工为总经理。杭华股份总经理由TOKA推荐,并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其在职期间系公司正式员工,在公司领取薪酬,受公司制度约束,以公司利益为首要出发点。结合公司的内部制度文件《业务分工规定》及实践操作,在公司经理级权限内的重要决策事项,均需取得总经理与副总经理的共同认可,由双方共同批准实施,总经理不能单独作出决策。
杭华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提示风险称,若日籍总经理未按公司制度或超越其决策权限作出决策,则有可能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产能利用率不饱和仍扩产
杭华股份本次拟使用2.04亿元募集资金建设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募投项目建成后,杭华股份胶印油墨(含UV油墨)总产能将由年产25000吨提升至年产30000吨,液体油墨及功能材料总产能将由年产11000吨提升至33000吨。
而数据显示,目前不论是胶印油墨(含UV油墨)还是液体油墨,杭华股份现有产能利用率均不饱和。
2017年至2019年,杭华股份胶印油墨(含UV油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0.90%、77.00%和80.74%,产销率分别为101.15%、101.31%和97.54%;液体油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5.17%、60.86%和63.46%,产销率分别为100.53%、102.26%和99.34%。
事实上,油墨行业的发展与下游各应用领域发展态势息息相关,若未来油墨行业因需求不及预期,而相关生产企业扩张产能过快,将可能会面临整个行业产品相对过剩的情况。
杭华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也提示了产能过剩的风险,称目前相关领域需求较高,但如果行业需求发生变化,或行业竞争激烈程度增加,公司市场拓展不力,公司可能面临产能过剩的风险。
“蹊跷”的在建工程
据资本邦,截至2019年末,杭华股份共有4个在建工程,分别为2.8万吨/年液体油墨及功能材料项目(一期)、年产5000吨紫外光固化(UV)油墨产能置换技术改造项目、松香及深加工二期项目和待安装工程及设备。
根据该公司2016年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年产5000吨紫外光固化(UV)油墨产能置换技术改造项目和2.8万吨/年液体油墨及功能材料项目均为彼时该公司的募投项目,分别拟投入募集资金3.20亿元和2.25亿元。
来源:2016年10月27日报送招股说明书
从投入资金来看,由于2.8万吨/年液体油墨及功能材料项目目前为一期,暂不做讨论。年产5000吨紫外光固化(UV)油墨产能置换技术改造项目目前投入资金为5044.20万元,截至2019年末尚未完工,但预计2020年投入试运行。
原需3.20亿元建成的项目,如今花了5044.20万元就快可以投入试运行。这其中的悬殊,未免有些过大。
前次IPO折戟后控制权变更
事实上,杭华股份此次备战科创板是“二进宫”。
2016年,杭华股份曾谋求上交所主板上市。2016年10月27日,该公司在证监会官网披露招股说明书;次年4月,审核状态为“已反馈”。但该公司后续上市进程于2018年初戛然而止。
彼时,杭华股份保荐机构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前次IPO折戟后不久,杭华股份控制权便发生了变更。
据杭华股份2016年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彼时杭实集团和TOKA为杭华股份主要股东,分别持有杭华股份50.00%和46.67%的股权。为确保公司控制权稳定,2013年8月15日,杭实集团和TOKA签署《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行使对杭华股份的股东权利,在任何涉及杭华股份经营管理有关的股东(大)会投票、董事任命或委派、财务、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均保持一致行动。
彼时,杭实集团为杭华股份大股东,杭州市人民政府持有杭实集团100%股权,杭州市国资委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TOKA为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2018年3月26日,杭华股份全体股东签订《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结构调整协议书》,一致同意通过终止并解除杭实集团与TOKA原签订的一致行动相关协议、杭实集团与协丰投资形成一致行动、由TOKA向协丰投资转让其持有的48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减少由TOKA提名的董事、增加由协丰投资提名的董事等措施,对杭华股份股权和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同日,杭实集团与TOKA终止一致行动,杭实集团与协丰投资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杭华股份53.33%股权。
2018年9月20日,杭华股份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TOKA将其持有的公司480.00万股股份转让给协丰投资,受让价格为1926.9006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至今,杭华股份股权未发生变化。
TOKA为第一大供应商 杭华股份技术来源于TOKA
根据招股说明书,2017年至2019年,杭华股份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161.90万元、5811.33万元和6162.14万元;其中专有技术占比分别为20.77%、17.62%和12.46%,分别为1280万元、1024万元和768万元。
上述专有技术为杭华股份2013年向TOKA购买的UV油墨及其核心凡立水的相关技术。2013年8月27日,杭华股份与TOKA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2560万元人民币受让TOKA的UV相关技术。
同时,杭华股份和TOKA还存在竞争关系。
2013年8月27日,杭华股份、TOKA与杭实集团签署《市场分割协议》,对杭华股份、TOKA双方未来的市场范围进行了明确约定,并于2016年8月30日签署《市场分割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杭华股份的市场范围为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俄罗斯、东欧地区、非洲地区、南美地区;TOKA的市场范围为亚洲除中国大陆的其他地区;北美地区、欧盟地区。双方在各自划定的市场区域范围内从事油墨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于对方市场区域中签订协议前已有的固有客户,经对方同意,可以在原有规模下维持固有客户,但TOKA在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固有客户,不得保留。
杭华股份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大约95%的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国内市场。基于油墨行业的销售服务半径、海外建厂成本、国内市场前景广阔等特点,公司短期内暂不会在海外建设生产型、服务型基地或大力拓展海外销售市场,仍将以国内市场为主,市场分割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若未来我国油墨行业发展不及预期,或TOKA所在市场区域发展迅速,则公司可能存在因市场分割协议导致收入增长和收入规模受限的风险。
除竞争关系外,TOKA还是杭华股份的第一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杭华股份向TOKA的采购金额分别为7948.11万元、8106.57万元和1.05亿元,占采购总额比重分别为12.96%、12.65%和15.65%;向TOKA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东华的采购金额分别为47.97万元、61.33万元和85.54万元,占采购总额比重分别为0.08%、0.10%和0.1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连续三年不及营业收入
2017年至2019年,杭华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61亿元、9.66亿元和10.08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7790.74万元、6745.20万元和9111.4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757.89万元、6691.85万元和9012.17万元。
2018年和2019年,杭华股份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0.52%和4.30%;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13.42%和35.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13.74%和34.67%。
报告期内,杭华股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均不及同期营业收入,分别为7.91亿元、7.83亿元和8.09亿元。
报告期内,杭华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825.50万元、6800.44万元和1.33亿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杭华股份资产总额为11.08亿元,较2019年末减少8.82%;负债总额为2.35亿元,较2019年末减少30.4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8.69亿元,较2019年末减少0.49%。2020年1-6月,杭华股份营业收入4.1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7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6.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112.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80%。
同时,杭华股份预计2020年1-9营业收入为6.67亿元,同比下降8.69%;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96.59万元,同比下降8.16%;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58.95万元,同比下降2.88%。
三年收到政府补助、税收优惠合计3515万元
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均计入杭华股份净利润,三年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3515万元。
2017年至2019年,计入杭华股份资产的政府补助分别为42.21万元、44.46万元和44.46万元,计入收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471.74万元、314.80万元和904.25万元。该公司政府补助2018年下滑超150万,2019年又迅速上涨至近千万。
也就是说,报告期各期,政府补助分别占杭华股份净利润6.06%、4.67%和9.92%。
除政府补助外,杭华股份净利润还受到税收优惠的助力。
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杭华股份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625.62万元、489.23万元及709.36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99%、6.53%和6.92%。
以此计算可知,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分别为杭华股份贡献净利润1097.36万元、804.03万元和1613.61万元,占当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4.09%、11.92%和17.71%。过去三年,该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累计金额为3515万元。
过去六年业绩无“波澜”
根据2016年10月27日报送招股说明书,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杭华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9.72亿元、10.01亿元、9.32亿元和4.1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574.79万元、9792.42万元、8437.15万元和4246.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7868.94万元、7962.96万元、8042.95万元和4179.87万元。
也就是说,除却2016年该公司未披露完整年度数据外,2013年、2014年、2015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6年内,杭华股份营业收入始终在9.61亿元-10.08亿元之间徘徊,净利润则在6691.85万元-9792.42万元之间。
而且,杭华股份2017年和2018年营业收入均不到10亿元,但其2014年营业收入则为10.01亿元。净利润方面,该公司2017年和2018年净利润分别为7757.89万元和6691.85万元,而2013年至2015年3年时间内,该公司净利润则均超过8400万元,其中2014年净利润近1亿元。
研发费用、研发费用率均连续两年下滑
报告期内,杭华股份研发费用分别为4328.67万元、4217.60万元和4126.8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0%、4.37%和4.10%。
报告期内,该公司不仅研发费用率呈下滑趋势,研发费用也连续两年小幅下滑。2018年和2019年,杭华股份研发费用同比分别下滑2.57%和2.15%。
招股说明书显示,杭华股份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等组成。其中,职工薪酬分别为3113.92万元、3019.42万元和3048.01万元,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1.94%、71.59%和73.86%;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分别为760.37万元、748.10万元和602.30万元,占比分别为17.57%、17.74%和14.59%;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分别为160.68万元、172.99万元和182.06万元,占比分别为3.71%、4.10%和4.41%;物料消耗、修理费、检验费分别为267.75万元、241.92万元和261.65万元,占比分别为6.19%、5.74%和6.34%;其他费用分别为25.94万元、35.17万元和32.83万元,占比分别为0.60%、0.83%和0.80%。
2018年和2019年,杭华股份研发人员薪酬同比分别下降3.03%和0.9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华股份拥有技术人员91名,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2.89%。对于2017年和2018年研发人员人数,该公司招股书中未作披露。
2017年至2019年,天龙集团、科斯伍德、乐通股份和东方材料4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2.36%、2.44%和2.50%。
销售费用连续两年小幅上涨
报告期内,杭华股份销售费用分别为6362.63万元、6367.78万元和6700.2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2%、6.59%和6.65%。
2019年度以及2018年度,杭华股份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有小幅增长。
报告期内,杭华股份销售费用主要由销售人员职工薪酬,运输、仓租、保险费,办公、差旅、会议费等构成。
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5.10%、6.02%和6.80%。
应收账款连续两年小幅增长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报告期各期末,杭华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68亿元、2.76亿元和2.77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98%、28.61%和27.49%。
2018年和2019年,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分别为2.79%和0.18%。
2017年至2019年,杭华股份坏账准备分别为2132.78万元、2108.05万元和1678.01万元;应账款净额分别为2.48亿元、2.55亿元和2.6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86%、22.88%和21.41%。
报告期内各期,杭华股份分别核销了25.91万元、15.12万元和454.42万元的应收账款;超过合同约定信用期的金额分别为5887.78万元、6176.06万元和6427.66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1.89%、22.34%和23.21%。
截至2020年7月31日,杭华股份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2.69亿元、2.76亿元和2.67亿元,占应收账款账面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9.97%、99.81%和96.34%。
报告期内,杭华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91次/年、3.84次/年和3.91次/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4.04次/年、4.98次/年和4.82次/年。
存货周转率低于同业
报告期各期末,杭华股份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49亿元、1.45亿元和1.53亿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79%、13.02%和12.58%,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70%、16.83%和17.01%。
据了解,报告期内,杭华股份的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其中,原材料分别为4793.20万元、5398.15万元和5010.85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32.09%、37.15%、32.79%;库存商品分别为7421.73万元、6871.32万元和7263.81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49.68%、47.29%和47.53%;在产品分别为1018.43万元、1047.19万元和970.48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6.82%、7.21%和6.35%;发出商品分别为1704.50万元、1214.72万元和2036.50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11.41%、8.36%和13.33%。
过去三年,杭华股份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76.30万元、153.49万元和142.82万元;存货净额分别为1.49亿元、1.44亿元和1.51亿元,存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72%、12.88%和12.46%,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46%、14.88%和15.02%。
杭华股份坦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存货余额将相应增加。较高规模的存货余额将占用公司较多流动资金,公司如不能有效进行存货管理,将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周转能力下降,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此外,若未来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跌价或变现困难,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杭华股份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71次/年、5.05次/年和5.12次/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10.30次/年、12.39次/年和13.75次/年。
主营产品UV油墨毛利率连续两年下滑
报告期内,杭华股份毛利率小幅波动。过去三年,该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5.68%、23.59%和25.00%,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80%、23.69%和25.14%。
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5.27%、24.33%和27.70%。
杭华股份主要油墨产品包括UV油墨、胶印油墨和液体油墨。过去三年,该公司UV油墨销售收入分别为3.90亿元、4.38亿元和4.93亿元,占比分别为41.01%、45.89%和49.77%;胶印油墨销售收入分别为3.92亿元、3.57亿元和3.47亿元,占比分别为41.23%、37.44%和35.04%;液体油墨销售收入分别为1.26亿元、1.29亿元和1.29亿元,占比分别为13.22%、13.53%和12.99%。
报告期内,杭华股份UV油墨毛利率分别为36.41%、32.94%和30.75%;胶印油墨毛利率分别为17.87%、14.62%和18.57%;液体油墨毛利率分别为21.02%、19.80%和23.89%。
也就是说,UV油墨为杭华股份贡献近半营业收入,但该产品毛利率报告期内持续下滑。2018年和2019年,其UV油墨毛利率同比分别下滑3.48%和2.19%。过去三年,其UV油墨单位价格分别为90.86元/公斤、90.15元/公斤和90.17元/公斤,单位成本分别为57.77元/公斤、60.46元/公斤和62.44元/公斤。
触安全生产红线屡被罚
杭华股份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固体废弃物、废气等污染物。该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称,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废”排放量会相应增加,如果“三废”的处理、排放不达标,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从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报告期内,杭华股份子公司、分公司共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四次。
杭华股份子公司安庆杭华因存在仓库、生产车间、罐区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已过检测期及储罐区氮封压力表锈蚀、个别不回零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于2017年4月19日被怀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怀)安监管罚告[2017]02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杭华股份苏州分公司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于2018年12月12日被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苏虎)安监罚[2018]1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杭华股份北京分公司因存在危险废物(沾染油墨的包装物)与一般废弃物混合存放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于2019年9月10日被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出具通环监罚字[2019]第1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杭华股份北京分公司因存在挤墨工位未安装废气收集装置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于2019年9月10日被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出具通环监罚字[2019]第1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9年员工人数同比减少24人
2017年至2019年,杭华股份员工人数分别为727人、730人和706人。
杭华股份称,2019年末员工人数较以前年度略有下滑,主要系当年公司本部离职及退休人数略高于以前年度,而招聘新员工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了精简,同时安庆杭华产能利用率进一步下降且拟转让出售,故员工离职后不再招新所致。
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杭华股份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分别为719人、719人和689人,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分别为8人、11人和17人。
对于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杭华股份解释称,2017年,1名员工自行缴纳,7人为退休返聘员工,无需缴纳;2018年,1名员工自行缴纳,10人为退休返聘员工;2019年,1名员工已办理完毕社会保险登记,次月开始缴纳,16人为退休返聘员工。
报告期内,杭华股份分别为708名、711名和684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未缴纳员工人数分别为19人、19人和22人。
对于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杭华股份解释称,部分员工为日本籍员工,部分员工尚在试用期,部分员工自行缴纳,部分员工系退休返聘无需缴纳。
杭华股份称,公司不存在因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导致的重大劳动争议和纠纷,亦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四年分红1.17亿元
2017年至2020年,杭华股份共分红四次,累计分红金额1.17亿元。
2017年4月11日,杭华股份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决议,以2016年末总股本2.40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8元(含税),共分配股利2352万元。
2018年4月10日,杭华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决议,以2017年末总股本2.40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2160万元。
2019年4月30日,杭华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决议,以2018年末总股本2.40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2元(含税),共分配股利3168万元。
2020年2月20日,杭华股份2019年度股份大会通过利润分配决议,以2019年末总股本2.40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8元(含税),共分配股利40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