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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电子IPO观察:6年现金流3年负 去年净利1亿逾期账款2.6亿

时间: 2020-09-23 11:03:4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电子”)于9月23日首发上会,公司此次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00万股,发行完成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联席保荐机构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江电子此次拟募集资金4.61亿元,其中,1.55亿元用于消防产品扩产项目,8014.33万元用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7047.83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00.00万元用于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1.3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江电子募集资金金额减少2.39亿元。据三江电子2017年6月20日报送申报稿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7.00亿元,其中,1.56亿元用于消防产品扩产项目,7700.00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1.01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6亿元用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营业收入分别为3.53亿元、4.34亿元、5.88亿元、7.38亿元、8.31亿元、9.35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36亿元、3.74亿元、5.21亿元、6.12亿元、8.02亿元、8.79亿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99.04万元、2247.11万元、5092.92万元、6045.90万元、6412.95万元、9508.5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9.24万元、-4427.35万元、-4896.20万元、-7552.09万元、5154.80万元、3613.80万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资产总额分别为2.75亿元、5.08亿元、5.96亿元、8.04亿元、9.55亿元、11.09亿元;负债合计分别为1.89亿元、1.27亿元、1.66亿元、3.14亿元、4.29亿元、5.16亿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应收票据分别为297.77万元、661.10万元、869.10万元、1309.17万元、4441.55万元、6479.79万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58亿元、2.45亿元、3.84亿元、5.77亿元、6.42亿元、7.14亿元;同期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8亿元、2.45亿元、3.55亿元、5.36亿元、5.93亿元、6.54亿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4.77%、56.40%、60.49%、72.60%、71.35%、69.88%。

2016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周转率分别为1.78次、1.50次、1.30次、1.27次;行业均值分别为2.51次、2.37次、2.03次、2.03次。

2017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逾期应收账款分别为1.87亿元、2.32亿元、2.58亿元;逾期比例分别为32.45%、36.10%、36.10%。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2017年至2016年,三江电子逾期应收账款分别是其同期净利润的3.10倍、3.61倍、2.71倍。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3772.08万元、4763.27万元、6683.33万元、7715.06万元、8129.54万元、1.09亿元;同期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503.38万元、4339.20万元、6219.56万元、7058.59万元、7447.64万元、1.01亿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存货中库存商品分别为2047.75万元、2751.12万元、3586.58万元、3447.27万元、4652.78万元、5954.09万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97次、6.22次、5.71次、5.54次、5.92次、5.34次;2016年至2019年同行业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3.26次、3.02次、2.98次、3.00次。

2012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共10次,合计接受关联担保金额总额为4.81亿元;其中,担保方泛海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即三江电子控股股东;三江电子共接受控股股东4次关联担保,金额合计为3.60亿元。三江电子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9.10%、43.51%、44.43%、45.97%、43.57%、45.80%;其中,2016年至2019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24%、45.72%、43.39%、45.62%;同期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47.70%、47.59%、48.69%、46.56%。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消防产品毛利率分别为47.44%、46.93%、47.59%、47.99%、44.44%、45.75%;安防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7.50%、30.75%、28.58%、19.57%、10.37%、25.56%;工程及其他服务毛利率分别为7.42%、18.07%、11.56%、11.66%、23.30%、60.60%。

招股书显示,三江电子及公司广州研发分部、公司光明二厂共存在三项行政处罚。2019年1月25日,公司广州研发分部因所属期2016年11月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申报逾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规定,受到罚款两百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5月13日,公司光明二厂因刷漆区域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受到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1月7日,发行人因客户丢失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张、增值税普通发票4份,被处以800元罚款。

招股书显示,三江电子2018年、2019年分别现金分红3000万元,两年合计现金分红6000万元。

三江电子曾于2015年拟借壳民生控股遭否。据证监会2015年12月30日发布的《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11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2017年6月20日,三江电子向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后于2018年3月21日递交撤回申请。公司表示,经综合考虑和审慎分析认为申报时公司业绩规模相对于当时已过会企业业绩规模偏小,且2017 年年报更新工作量较大,面临上市审核的不确定性,遂调整了上市计划。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三江电子,截至发稿,采访邮件暂未收到回复。

主营消防产品、安防产品

三江电子主要从事消防产品、安防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的工程及其他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疏散及灭火系统、其他消防产品、安防产品等。

三江电子控股股东为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00%股份,第二、第三大股东分别为深圳市安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25.00%、15.00%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通过泛海投资与泛海控股控制公司75%的股份。卢志强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江电子此次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00万股,发行完成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联席保荐机构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江电子此次拟募集资金4.61亿元,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1.消防产品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55亿元;2.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8014.33万元;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7047.83万元;4.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万元;5.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1.35亿元。

三江电子募集资金金额减少2.39亿元。公司曾于2017年6月20日向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后于2018年3月21日递交撤回申请。公司表示,经综合考虑和审慎分析认为申报时公司业绩规模相对于当时已过会企业业绩规模偏小,且2017 年年报更新工作量较大,面临上市审核的不确定性,遂调整了上市计划。

据三江电子2017年6月20日报送申报稿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7.00亿元,其中,1.56亿元用于消防产品扩产项目,7700.00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1.01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6亿元用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三江电子2018年、2019年分别现金分红3000万元,两年合计现金分红6000万元。

2019年营业收入9.35亿元 归母净利润9508.52万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营业收入分别为3.53亿元、4.34亿元、5.88亿元、7.38亿元、8.31亿元、9.35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36亿元、3.74亿元、5.21亿元、6.12亿元、8.02亿元、8.79亿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99.04万元、2247.11万元、5092.92万元、6045.90万元、6412.95万元、9508.5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9.24万元、-4427.35万元、-4896.20万元、-7552.09万元、5154.80万元、3613.80万元。

2019年总资产11.09亿元 总负债5.16亿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资产总额分别为2.75亿元、5.08亿元、5.96亿元、8.04亿元、9.55亿元、11.09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2.48亿元、4.74亿元、5.48亿元、7.46亿元、8.22亿元、9.64亿元;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679.62万元、3327.12万元、4724.57万元、5750.87万元、1.33亿元、1.45亿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负债合计分别为1.89亿元、1.27亿元、1.66亿元、3.14亿元、4.29亿元、5.16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1.86亿元、1.22亿元、1.58亿元、3.06亿元、4.18亿元、5.05亿元;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96.69万元、525.42万元、812.53万元、756.02万元、1075.09万元、1090.68万元。

2019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7.14亿元 逾期2.58亿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应收票据分别为297.77万元、661.10万元、869.10万元、1309.17万元、4441.55万元、6479.79万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58亿元、2.45亿元、3.84亿元、5.77亿元、6.42亿元、7.14亿元;同期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8亿元、2.45亿元、3.55亿元、5.36亿元、5.93亿元、6.54亿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4.77%、56.40%、60.49%、72.60%、71.35%、69.88%。

2016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周转率分别为1.78次、1.50次、1.30次、1.27次;行业均值分别为2.51次、2.37次、2.03次、2.03次。

2017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逾期应收账款分别为1.87亿元、2.32亿元、2.58亿元;逾期比例分别为32.45%、36.10%、36.10%。

2019年存货账面余额1.09亿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3772.08万元、4763.27万元、6683.33万元、7715.06万元、8129.54万元、1.09亿元;同期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503.38万元、4339.20万元、6219.56万元、7058.59万元、7447.64万元、1.01亿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存货中库存商品分别为2047.75万元、2751.12万元、3586.58万元、3447.27万元、4652.78万元、5954.09万元。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97次、6.22次、5.71次、5.54次、5.92次、5.34次;2016年至2019年同行业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3.26次、3.02次、2.98次、3.00次。

接受关联担保合计4.81亿元

2012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共10次,合计接受关联担保金额总额为4.81亿元;三江电子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招股书显示,上述关联担保中,担保方泛海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即三江电子控股股东;三江电子共接受控股股东4次关联担保,金额合计为3.60亿元。

三江电子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主要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2019年综合毛利率45.80%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9.10%、43.51%、44.43%、45.97%、43.57%、45.80%;其中,2016年至2019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24%、45.72%、43.39%、45.62%。

2014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消防产品毛利率分别为47.44%、46.93%、47.59%、47.99%、44.44%、45.75%;安防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7.50%、30.75%、28.58%、19.57%、10.37%、25.56%;工程及其他服务毛利率分别为7.42%、18.07%、11.56%、11.66%、23.30%、60.60%。

2016年至2019年,三江电子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47.70%、47.59%、48.69%、46.56%。

存三项行政处罚

招股书显示,三江电子及公司广州研发分部、公司光明二厂共存在三项行政处罚。

2019年1月25日,公司广州研发分部因所属期2016年11月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申报逾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规定,受到罚款两百元的行政处罚。公司于处罚当日缴纳罚款并取得完税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5号)的附件《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广州研发分部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金额较小,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019年5月13日,公司光明二厂因刷漆区域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受到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后,公司及时缴纳了罚款并进行了整改,通过了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的整改复查。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发行人的行为未造成人员伤亡及恶劣的社会影响,发行人的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019年11月7日,发行人因客户丢失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张、增值税普通发票4份,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丢失发票申请,办理丢失发票证明,以便客户用发票存根联复印件核算入账,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蛇口税务局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深国蛇税简罚[2019]8017号),被处以800元罚款。发行人于2019年11月7日足额缴纳前述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5号)的附件《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24项规定,发行人因客户丢失发票向税务机关提交丢失发票申请属经营活动正常处理,税务处罚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借壳民生控股遭否

三江电子曾于2015年拟借壳民生控股遭否。

据证监会2015年12月30日发布的《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11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证监会2016年1月18日发布《关于不予核准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公告,公告显示,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2015年6月民生控股收购民生财富100%股权,本次交易民生控股拟收购三江电子100%股权。民生控股累计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及其关联方购买的资产占上市公司2008年末资产总额的107.87%,已构成借壳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民生财富和三江电子均应满足借壳上市条件,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的相关规定。申请材料显示,民生财富2014年3月成立,未满3年,2014年和2015年1至6月净利润分别为31.62万元和259.77万元。

并购重组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符。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关键词: 三江电子 IPO

责任编辑: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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