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在2020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发布了《2019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整个市场规模突破9500亿元,同比增长29%。
其中,网络游戏版权产业表现颇为突出:作为业态核心的网络游戏版权产业市场规模达到2308.8亿元,占比高达24.09%,其中移动电竞、云游戏等领域成为增长新势力。
网络游戏版权产业的重要地位,从2020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的议题设置上也可见一斑——“网络游戏行业新业态版权综合治理”成为四大分会议题之一。
“网络游戏产业衍生的全新业态已经成为我国数字内容产业新的增长点,以优质内容作为核心竞争力,不断推动我国数字经济稳步增长,构建了数字文化产业创新生态体系。”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郑良斌在会上表示。
市场规模快速扩张
产业竞争日趋激烈
作为文化产业的“新兴”部分,网络游戏理所当然地成为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游戏工委)统计显示,2020年1月至6月,国内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1394.93亿元,同比增长254.74亿元,增幅达22.34%。
据了解,迅猛发展的游戏产业目前拥有诸多利好条件,使其未来发展有望一路向好:云计算、5G技术、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的变革;有关游戏直播的行业,如游戏直播和游戏短视频之间在内容、功能、用户等多个维度实现融合,用户转化率很强……
尤其是游戏直播行业,颇有一路走高的趋势。《报告》称,游戏直播用户规模增势稳健,用户打赏付费意愿增强,行业规模持续走高。据预测,2018年至2022年游戏直播行业将保持13%以上的增长率,到2022年,游戏直播市场规模将达到300亿元左右。
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张已然是无可争辩的事实,用户规模同样也在继续增长。据统计,2019年中国游戏直播平台用户规模达到3亿人,较2018年增长15.4%。2020年,疫情推动用户规模继续稳健增长。
同时,商业模式不断拓展。目前,直播业务收入仍是中国独立游戏直播平台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占比90%以上。“随着各平台云游戏、直播带货等新型业务在2020年起步、快速发展,游戏直播的收入来源将更加多元化。”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副秘书长、游戏工委秘书长唐贾军说。
除了收入多元化以外,平台内容也呈现出多元化。唐贾军说,随着赛事版权竞争日益激烈,各直播平台在游戏直播和电竞赛事之外,不断衍生出娱乐、秀场、电商、陪玩等内容模式,搭建多元化的内容生态。
新格局、新业态的不断涌现,使得多方主体参与的跨界市场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2019年以来,没有新的独立游戏直播平台成立,说明行业已逐渐趋于饱和,行业整体集中度不断加强,游戏直播下半场的竞争仍然十分激烈。”唐贾军说。
易观互动娱乐研究中心研究总监董振指出,未来这一产业将面临更加多维度、多元化的竞争,包括企业与企业之间、用户与企业之间、用户与内容之间的竞争,形成点对面的竞争格局,而竞争的核心依然是优质内容。
游戏直播蓬勃发展
版权纠纷日渐增多
在网络游戏直播行业蓬勃发展的过程中,版权争议可谓如影随形。
在最初发展阶段,游戏直播行业并无版权意识,多为自发使用性质的行为。而现阶段的游戏直播案件纠纷日渐增多,司法机关在相关司法判例中对游戏直播的法律定性作出界定,网络游戏直播版权规范化取得实质性进展。
但是在唐贾军看来,行业整体上仍然面临以下问题:
一是业内游戏直播侵权的问题仍然大量存在。目前虽然已有司法判决认定游戏直播画面的可版权性受到法律保护,游戏直播应取得游戏研发商的授权。但是在实践中,无授权的游戏直播行为仍然大量存在,游戏直播侵权的问题依旧是行业痛点,游戏研发商针对游戏直播平台侵权提起的诉讼,无论在诉讼数量抑或诉讼标的上均呈现增长趋势。
二是实践中很多游戏直播版权问题难以界定。由于游戏类型的产品多样性以及直播类型的行为多样性,哪些游戏直播画面属于法律所保护的作品范畴,游戏直播中游戏主播进行演绎创作之后的权利属性如何界定等,都是目前网络游戏直播版权保护过程中面临的难点问题。
三是缺乏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或行业指引。虽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3日发布《关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引(试行)》,对游戏直播画面构成作品的审查、涉及游戏直播或录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该规定属于地方性法院作出的审判指引。从全国范围来看,整个行业仍处于一种自发性的规范中,既没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给予各方主体保护或约束,也缺少全国性行业规范的明确规则给予各方主体行为指引。
四是由于行业竞争等多重原因,在游戏版权授权与合作方面还存在壁垒和障碍。在版权内容合作方面,目前也有游戏厂商与游戏直播平台达成全线游戏内容授权,但是由于市场垄断与竞争加剧,各大游戏研发商对于其在游戏直播版权方面仍有非常大的限制。目前主要采取“自发性”保护手段,通过在与用户签订的相关协议中,增加对主播这一特殊用户的限制条款,达到保护自身权利的目的,版权授权与合作还存在诸多问题。
显然,如何尊重版权,保护版权,规范新业态的发展,已成为推动游戏行业健康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是游戏连续动态画面的著作权法定性问题,这对于网络游戏的整体版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司法判例已基本认同游戏连续动态画面的独立作品属性。
2017年4月,《奇迹MU》一案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首次将网络游戏整体画面认定为构成类电影作品。其后,各地法院相继作出了将网络游戏产生的连续动态画面认定为类电影作品的司法判决,如网易诉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案、《守望先锋》诉《英雄枪战》案、《王者荣耀》短视频侵权案等,由此明晰了对游戏版权的保护导向。
广东高院民三庭庭长助理、庭办负责人陈中山介绍说,广东高院在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引(试行)》明确,运行网络游戏某一时段所形成的连续动态画面,符合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构成要件的,应予保护。该指引加大了对包括衍生行业经营者以及游戏用户在内的依法权益保护,通过更加明确的审判指引来规范游戏市场的竞争秩序,保障游戏产业的创新发展。
建立疏通化解渠道
实现多方协同共治
如何妥善解决游戏行业版权争议,促进游戏行业健康发展?在唐贾军看来,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引导协调职能,推动网络游戏直播行业版权相关的全国性行业规范指引的制定,全面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各主体合法合规发展,并为行业内各个主体发生的版权纠纷建立疏通化解渠道,促进相关争议纠纷的解决。
游戏研发商应保持积极开发合作的心态,游戏直播能让游戏产品获得更加广泛的关注,游戏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将反哺游戏行业,促进游戏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游戏研发商应保持更为开放和合作共赢的心态,积极探索开放授权的可能性,在兼顾社会效益和商业利益的前提下,让更多直播平台能够共同参与到行业精品游戏中来,从而促进行业的繁荣发展。
游戏直播平台应该树立正确的行业发展理念,建立规范的直播秩序,不断优化自身合规与风控制度,争取为行业的发展树立标杆。同时,也应加强对游戏主播的行为管理,规范其直播行为,建立平台内部的监督和处罚机制,定期开展主播的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的培训工作,促使一线主播人员成为行业自律的排头兵。
游戏主播应该自觉提高从业规范化意识,加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依法积极配合监管,恪守职业道德,坚定抵制不良行为。
“网络游戏直播市场前景广阔,行业自身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框架下,做好行业规范自律,多方共举,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唐贾军说。
网易游戏诉讼法务总监说,无论是游戏直播还是游戏短视频,都是以游戏内容为核心制作的内容。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各方主体应追本溯源,共同寻找行业发展有序规则,建立版权授权机制,促进行业发展。
腾讯公司游戏维权总监周高见指出,在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中,涉及游戏直播版权侵权的著作权界定法律依据争议,已经得到了充分解决。该草案二审稿还进一步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增加了相关规定拟对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分类保护。
今后,我国司法体系面对网络游戏知识产权审理也将继续发挥能动性。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姜广瑞提出,司法审判要面向产业规律,平衡市场参与主体利益,建立及时保护机制,注重对权利人以及相关利益的保护。
关键词: 网络游戏版权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