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连续爆雷,其中大概率存在人祸因素,本栏认为,投资者的无妄损失应有人赔偿,不能让投资者不明不白地吃哑巴亏,如果找不到具体的责任人,那么上市公司高管和大股东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广州浪奇要说也是老字号,至少股票在A股市场的年头不短了,1993年就发行上市交易,理应是一家让人放心的上市公司。但是奇怪的事情却接踵而来,先是债务逾期、存货离奇失踪,跟着又是银行存款被冻结,公司股价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股价从9月25日收盘的5.7元,经过3个跌停板,目前最新报4.18元,投资者损失惨重。但从现在的情况看,投资者除了自认倒霉,似乎也没有什么应对之策。
如果广州浪奇真的是因为自身经营不善,被竞争对手冲击,业绩下滑甚至亏损,投资者也没什么好埋怨的,只能买者自负,谁让自己的判断失误。但是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存货居然丢了,是保管不善,还是有人监守自盗,再或者,是这批存货本身就是子虚乌有?想想过去的扇贝逃跑,与现如今的存货丢失,何其相似?这要是拍成电视剧,估计还得再加一条,仓库失火,这样就能一了百了,没有人会为此买单。
所以本栏认为,广州浪奇的投资者不应该买者自负,这明显是一场人祸,不管是什么原因,存货的消失都应该有人负责,不管是公司自查还是公安机关介入,总之这事一定是有责任人的,那么责任人就应该赔偿投资者的全部损失,而在责任人被查出来之前,上市公司高管和大股东显然是最应该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毕竟这样的人祸归根到底是属于内控失败。
如果没有人先行赔付,这个事情大概率将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拖个三年五载,投资者也都疲沓了,也没人再追究是谁的责任,一切也就都过去了,就好像若干年前的欣泰电气欺诈上市案,招股说明书中大股东承诺的回购股票也没人再提,这就是拖的结果。
广州浪奇的投资者不能再吃哑巴亏,库存没了、公司资产被冻结,这里面大概率是存在人为因素的,公司的困难和股价下跌也并非自然出现,趁着广州浪奇公司刚刚出现问题,应尽快停牌,保存现场,先行罚没大股东持股,然后趁着公司品牌还有较高价值,尽快寻找重组方重组,还广州浪奇一个重生的机会。
如果寻找投资者具体的损失比较困难,也可以用大股东持股赔偿投资者,即这几天凡是后悔卖出的投资者,都可以按照卖出价重新买回大股东的持股,凡是后悔买入的投资者,都可以把股票按照买入价卖回给大股东,然后大股东的持股和买入卖出的资金差额,全部移交给广州市国资委,等到合适的重组方出现的时候,由重组方继承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这样也是对投资者的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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