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了解到,近年来各地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目前全国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比例已超过91%。
据了解,各地国资委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强化依法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各地普遍制定了监管权责清单并持续动态完善,全部出台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此外,贵州、青海等地制定实施国资监管工作提示函、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等机制,北京、山西等地积极推进国资监管数字化、智能化,专业监管优势进一步彰显。
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两类公司”),是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目前,各地已改组组建“两类公司”107家,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 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
责任编辑:QL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