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逾12年,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日新”)在实控人雍正的带领下开始冲击A股资本市场,如今排队近4个月,国能日新创业板IPO再度向前推进一步,公司对外披露了首轮问询回复意见。从国能日新披露的回复意见来看,供应商情况成为了监管层关注的重点,其中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变动较大、多家公司成立不久便成为供应商以及供应商与客户重合等诸多问题需要国能日新一一解释。
前五大供应商变动大
纵观国能日新招股书,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变动较大。
据了解,国能日新是服务于新能源行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公司采购产品包括测风塔、服务器、隔离器等,2017-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48.01%、46.28%、42.99%、38.83%。
具体来看国能日新近几年的前五大供应商名单,变动较大。相比2017年,国能日新2018年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出现3张陌生面孔,分别是北京云谷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北极汇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景县治州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在当年分别是国能日新的第五、第四、第二大供应商。
到了2019年,北京云谷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曙光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从国能日新的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退出,取而代之的是衡水瑞鑫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瑞鑫”)、南京柒零捌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当年两家公司分别是国能日新的第四、第五大供应商。
2020年上半年,又有两张新面孔进入了国能日新前五大供应商名单,即北京华电众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英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分别是国能日新的第五、第三大供应商。
针对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变动较大的情况,国能日新方面在对北京商报记者的采访函回复中表示,“公司的主要采购产品均有充分竞争的市场,各产品的供应商较多,且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之间不存在本质的差别,由于供应商的多样性和采购产品的同质性,公司可以从采购产品的性价比等角度择优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因此出现了报告期内供应商变动相对较大的情况,公司供应商的变动符合行业特征”。
招股书显示,国能日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雍正,其直接持有公司1902.22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数的35.78%。
多公司成立次年便成为供应商
报告期内,多家公司成立次年便跻身国能日新供应商一事也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
具体来看,天津晟宇佳业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科津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均成立于2017年,2018年两家公司便成为了国能日新的供应商,报告期内国能日新对上述两家公司的采购金额分别为85.14万元、47.17万元。
南京创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北旺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均成立于2018年,2019年两家公司也均成为了国能日新供应商,报告期内国能日新对两家公司的采购金额分别约为62.51万元、13.63万元。
南京宏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19年,公司在2020年成为国能日新供应商,国能日新对其采购金额为11.43万元,采购内容为防火墙。
相比之下,衡水瑞鑫最引人关注。据了解,衡水瑞鑫成立于2017年4月,2018年成为国能日新供应商,并于2019年跻身前五大供应商。
针对公司与衡水瑞鑫合作关系进展较快的主要原因,国能日新表示,该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原供应商衡水东盛铁塔有限公司的销售对接人员,负责为衡水东盛铁塔有限公司获取订单,后该人员独立成立衡水瑞鑫,主营测风塔的生产和销售。由于希望尽快打开市场,衡水瑞鑫的产品价格及售后服务均较好,因此加大了与该公司的合作。
数据显示,2018年、2019年以及2020年1-6月,国能日新向衡水瑞鑫的采购金额分别65.04万元、331.71万元和102.12万元。
经Wind查询,衡水瑞鑫实控人为张玉保,其持有99%的股权。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公司成立不久便成为拟IPO公司客户、供应商的情况是监管层重点关注的问题,这其中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关系,一般需要公司重点说明。
国能日新方面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采购的产品均有充分竞争的市场,各产品的供应商较多且部分为经销商,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因此存在部分公司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公司供应商的情形。
供应商与客户出现重合
报告期内,国能日新还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
招股书显示,南京国电南自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是国能日新的大客户,报告期内对其销售金额合计达7215.46万元,但在报告期内,国能日新也对南京国电南自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进行了采购,合计采购金额为6.81万元。
此外,国能日新也向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电南瑞南京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恒瑞哲宇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进行了销售,销售金额均在百万元以上,与此同时,国能日新也向上述公司进行了采购。
另外,国能日新还向北京鸿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泓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进行了采购,同时也向上述公司进行了销售。
经济学家宋清辉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针对存在同是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况,一般情况需要核查合理性和必要性,是独立的购销业务还是委托加工、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等。
针对上述情况,国能日新方面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公司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这一情况符合行业特征,且分为两类,一主要是客户,公司偶尔向其采购;二主要是供应商,公司偶尔向其销售。
对于第一种情形,国能日新表示,这类客户一般为电力行业的配套设备商或系统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产品主要是为保障电站设备或系统的统一性和兼容性,或是基于最终使用方的指定要求;对于第二种情形,国能日新解释称,部分供应商有新能源集成业务,向公司采购功率预测等新能源信息化产品或服务。
财务数据显示,2017-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国能日新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43亿元、1.51亿元、1.69亿元以及7096.79万元;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2273.11万元、2059.22万元、3643.28万元以及1519.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