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2023年7月6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平安观点:
【资料图】
税优产品范围扩大,条款有所优化,但额度并无变化。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2015年5月开始试点,2017年7月推广至全国。
购买税优健康险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通知》在产品范围、适用人群、产品设计等方面明显优化,助居民健康险需求释放。具体来看:
1)产品范围扩大:将适用税优产品范围从经审批的医疗险为主的产品扩大到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医疗险、长期护理险和疾病保险)。不再设计标准化条款,充分考虑消费者需求,增加产品保障内容,提高灵活性,仅对既往症人群设置承保要求,其他产品设计内容均交给市场主体。此前税优健康险以医疗险为主,税优额度有限,产品吸引力有限。
同时,监管要求采用A/B/C三款示范条款,产品同质性较强、险企自主性和积极性有限。政策优化后,险企自主性将更强,产品形态将更丰富、范围将更广,有助于提升税优健康险产品供需两方积极性,助健康险需求释放。
2)对产品设计做出明确要求:医疗险的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间不低于3年,可针对既往症人群设置不同的保障方案;长期护理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不低于5年,鼓励开发针对既往症和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的产品。
3)对产品赔付率提出具体要求:医疗险连续三年综合赔付率不低于精算假设的80%,否则调整改进;医疗险三年累计综合赔付率不低于65%,否则进行费率合理性说明。此前政策要求险企秉持“微利经营原则”,“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低于80%,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险企推广积极性不高;而根据新浪财经报道,目前市场主流的百万医疗险综合赔付率约50%-60%。政策优化充分考虑险企利润空间、关注产品质效,有望提升险企积极性、有效降低个人医疗费负担。
4)对人身保险公司所有者权益、偿付能力充足率等提出要求: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30亿元,综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60%,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目前主要上市险企均满足这一要求。
投资建议:《通知》扩大税优产品范围、优化条款,有望提升税优健康险供需积极性,主要上市险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产品体系完备、具备渠道实力,预计率先受益。目前行业估值水平和机构持仓处于底部,权益市场温和修复、资产端有望改善,竞品吸引力下降、居民储蓄需求旺盛,预计2023年业绩修复。建议关注板块长期配置价值,个股建议优先关注中国太保和中国人寿。
风险提示:1)税优额度不高、吸引力不足,税优健康险销售不及预期。2)新单与NBV不及预期。3)权益市场超预期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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